商品名稱
1B、1BM富邦產物汽車竊盜損失保險零配件被竊高額保障附加條款
核准、核備或備查文號
109.07.17富保業字第1090001864號函備查
核准、核備或備查日期
109.07.17
承保內容
商品文號:109.07.17富保業字第1090001864號函備查。
茲經雙方同意,要保人於投保富邦產物汽車竊盜損失保險(以下簡稱主保險契約)後,加繳保險費,投保富邦產物汽車竊盜損失保險零配件被竊損失高額保障附加條款(以下簡稱本附加條款),本公司同意對被保險汽車之零、配件發生非與被保險汽車同時被竊所致之損失,負賠償之責。
前項所稱零、配件係指以被保險汽車原汽車製造商固定裝置於車上且包括在售價中或事先經雙方約定並載明於要保書上之零件及配件為準。
不保事項
同主保險契約
保單條款
保單條款
附加費用率
附加費用率: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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