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稱
富邦產物行程延誤費用保險班機延誤補償金附加條款
核准、核備或備查文號
105.05.26富保業字第1050000980號函備查
核准、核備或備查日期
105.05.26

 

承保內容
商品核准文號:105.05.26富保業字第1050000980號函備查。

茲經雙方同意,要保人於投保富邦產物行程延誤費用保險(以下簡稱主保險契約),加繳保險費後加保富邦產物行程延誤費用保險班機延誤補償金附加條款(以下簡稱本附加條款),被保險人於本公司賠償責任期間內,於中華民國境外遭遇主保險契約承保範圍內之事故致其原先預定之旅行行程延誤超過六小時以上時,本公司對被保險人於每次事故依保險單首頁所載之「班機延誤補償保險金額」定額給付「班機延誤補償金」,但於每一次賠償責任期間內給付以一次為限。


不保事項
同主保險契約


保單條款

保單條款

附加費用率

同主保險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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