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稱
富邦產物住宅火災保險擴大承保機車火災事故附加條款
核准、核備或備查文號
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7.07.02金管保二字第09702096700號令修正
核准、核備或備查日期
97.07.02
承保內容
商品文號:97年8月31日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7年7月2日金管保二字第09702096700號令修正
茲批明並經雙方同意,本保險契約擴大適用「富邦產物住宅火災保險擴大承保機車火災事故附加條款」(以下簡稱本附加條款),本公司就被保險人所有之機車於主保險單所載保險標的物(建築物)周圍50公尺範圍內及該保險標的物(建築物)之地下停車場以及該標的物(建築物)之社區專屬機車停放區,遭第三人惡意縱火或發生火災事故所致之損失,本公司依下列約定負理賠之責。
不保事項
同主保險契約。
保單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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