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稱
富邦產物個人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住院多倍型保障附加條款
核准、核備或備查文號
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06.28金管保壽字第11304207572號函修正
核准、核備或備查日期
113.08.05
承保內容
商品文號:
102.03.01富保業字第1020000306號函備查,
113.08.05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06.28金管保壽字第11304207572號函修正。
茲經雙方同意,要保人投保富邦產物傷害醫療給付實支實付型保險(以下簡稱主保險契約)後,加保富邦產物個人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住院多倍型保障附加條款(以下簡稱本附加條款) ,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因遭受主保險契約所約定之意外傷害事故,經醫院之醫師診斷確定必須且連續住院診療達三日以上者(含入院及出院當日),本公司最高依主保險契約所載之「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額」乘上本附加條款約定之倍數為限,給付「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
前項約定倍數依雙方當事人約定並載明於保險單首頁為準。
不保事項
同主保險契約
保單條款
保單條款
附加費用率
同主保險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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