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稱
富邦產物團體傷害保險被保險人異動附加條款乙型
核准、核備或備查文號
104.04.13富保業字第1040000558號函備查
核准、核備或備查日期
104.04.13
承保內容
商品核准文號:104.04.13富保業字第1040000558號函備查。
茲經雙方同意,要保人在投保富邦產物團體傷害保險(以下簡稱主保險契約)後,加保富邦產物團體傷害保險被保險人異動附加條款乙型(以下簡稱附加條款),主保險契約第十三條條文變更如下。
被保險人加、退保之生效係以勞保之加、退保生效日為準,倘於其具備被保險人資格之期間發生主保險契約及附加條款所約定之事故而應予給付保險金時,則由要保人提供勞工保險加保申報表證明該被保險人身分及加保日期,本公司於確認後負賠償之責。
不保事項
同主保險契約
保單條款
保單條款
附加費用率
同主保險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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