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稱
富邦產物運輸業汽車綜合保險超載(超重、超長、超寬、超高)責任附加條款
核准、核備或備查文號
104.12.15富保業字第1040002248號函備查
核准、核備或備查日期
104.12.15
承保內容
茲經雙方同意,要保人於投保富邦產物運輸業汽車綜合保險貨物運送責任保險(以下簡稱主保險契約)後,加繳保險費,投保富邦產物運輸業汽車綜合保險超載(超重、超長、超寬、超高)責任附加條款(以下簡稱本附加條款),本公司對被保險人因被保險汽車之超載(超重、超長、超寬、超高)時發生主保險契約之承保事故致運送物品毀損滅失,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仍依主保險契約之約定負賠償之責,不受主保險契約第六章第七十八條第十款之約束。
前項被保險汽車之超載(超重、超長、超寬、超高),係指超過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之標準。
不保事項
1.主保險契約所約定之不保事項。
2.被保險汽車載運之超載(超重、超長、超寬、超高)物品,超過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時,而未向監理機關申請核發臨時通行證,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保單條款
保單條款
附加費用率
附加費用率: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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