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稱
富邦產物特定事故房屋租金補償保險
核准、核備或備查文號
104.4.16金管保產字第10402029640號函核准
核准、核備或備查日期
104.4.16
承保內容
本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因承保住宅發生「特定」事故致被保險人房屋租金收入之損失,本公司依本保險契約之約定對被保險人負給付保險金之責。
不保事項
本公司對於下列之事項不負給付保險金之責:
一、承保事故係因被保險人之故意或犯罪行為所致者。
二、承保事故發生時,承保住宅已連續十二個月(含)以上未出租予第三人。
三、承保事故發生時,承保住宅全部或一部分變更為辦公、加工、製造或營業用者。
保單條款
保單條款
附加費用率
附加費用率: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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