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稱
富邦產物汽車保險車窗玻璃損失附加條款
核准、核備或備查文號
109.01.02富保業字第1090000004號函備查
核准、核備或備查日期
109.01.02
承保內容
商品文號:109.01.02富保業字第1090000004號函備查。
茲經雙方同意,要保人於投保富邦產物汽車車體損失保險(以下簡稱主保險契約),加繳保險費投保富邦產物汽車保險車窗玻璃損失附加條款(以下簡稱本附加條款),被保險汽車因發生下列事故致被保險汽車之車窗玻璃遭受毀損滅失,本公司對每一事故以本附加條款所載之保險金額為限,依主保險契約之約定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一、竊盜。
二、拋擲物或墜落物。
三、第三者之非善意行為。
本附加條款所稱車窗玻璃,係指被保險汽車所有之前後擋風玻璃及兩側車窗玻璃,但不包括天窗、後照鏡及其他貼附於玻璃上之配件裝飾。
不保事項
同主保險契約。
保單條款
保單條款
附加費用率
基本附加費用率: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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