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稱
富邦產物汽車保險營業機車附加條款
核准、核備或備查文號
111.02.25富保業字第1110000660號函備查
核准、核備或備查日期
111.02.25
承保內容
商品文號:111.02.25富保業字第1110000660號函備查。
茲經雙方同意,要保人於投保富邦汽車保險(以下簡稱主保險契約)後,加繳保險費,加保富邦產物汽車保險營業機車附加條款(以下簡稱本附加條款),對於被保險機車因出租予人或作收受報酬載運乘客或貨物等類似行為之使用所致所致之賠償責任或毀損滅失,本公司依主保險契約之約定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不保事項
同主保險契約
保單條款
保單條款
附加費用率
同主保險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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