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稱
富邦產物法定傳染病醫療及費用補償保險
核准、核備或備查文號
110.05.27富保業字第1100001093號函備查。
核准、核備或備查日期
110.05.27

 

承保內容
商品核准文號:
109.04.09金管保產字第1090416248號函核准。
110.05.27富保業字第1100001093號函備查。

本保險契約係由下列承保項目所構成,要保人得部分或全部向本公司投保之:

法定傳染病健康保險(住院日額型)
被保險人於本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經醫師診斷確定罹患第三條約定之法定傳染病時,本公司依本保險契約之約定給付保險金。

法定傳染病健康保險(關懷保障型)
被保險人於本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經醫師診斷確定罹患第三條約定之法定傳染病時,本公司依本保險契約之約定給付保險金。

法定傳染病隔離費用補償保險
被保險人於本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因第三條約定之法定傳染病接受隔離處置者,本公司依本保險契約之約定給付保險金。


不保事項
法定傳染病健康保險(住院日額型)
除外責任
被保險人因下列原因所致法定傳染病者,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一、被保險人之故意行為(包括自殺及自殺未遂)。
二、被保險人之犯罪行為。
三、被保險人非法施用防制毒品相關法令所稱之毒品。

法定傳染病健康保險(關懷保障型)
除外責任
被保險人因下列原因所致法定傳染病者,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一、被保險人之故意行為(包括自殺及自殺未遂)。
二、被保險人之犯罪行為。
三、被保險人非法施用防制毒品相關法令所稱之毒品。

法定傳染病隔離費用補償保險
除外責任
被保險人因下列原因而接受隔離者,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一、被保險人之故意行為。
二、被保險人之犯罪行為。
三、違反傳染病防治法接觸法定傳染病患者或進入管制禁區所致。
四、隔離期間違反傳染病防治法或其他相關法令有關隔離規定者。


保單條款

保單條款

附加費用率

附加費用率: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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