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稱
富邦產物個人住院醫療保險法定傳染病免除等待期間附加條款
核准、核備或備查文號
109.03.17富保業字第1090000673號函備查
核准、核備或備查日期
109.03.17

 

承保內容
商品核准文號:
109.03.17富保業字第1090000673號函備查。

茲經雙方同意,要保人投保富邦產物個人定額給付住院醫療保險(以下簡稱主保險契約)後,加保富邦產物個人住院醫療保險法定傳染病附加條款(以下簡稱本附加條款),對於被保險人於本保險契約生效後,經醫師診斷確定罹患法定傳染病者,不受主保險契約第三條疾病等待期三十日之限制,本公司仍就其實際住院日數,依主保險契約之約定給付保險金。


不保事項
同主保險契約


保單條款

保單條款

附加費用率

同主保險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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