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稱
富邦產物團體傷害保險特定燒燙傷給付附加條款
核准、核備或備查文號
110.05.17富保業字第1100001003號函備查
核准、核備或備查日期
110.05.17

 

承保內容
商品文號:
110.05.17富保業字第1100001003號函備查。

茲經雙方同意,要保人於投保富邦產物團體傷害保險(以下簡稱主保險契約)後,加繳保險費,投保富邦產物團體傷害保險特定燒燙傷給付附加條款(以下簡稱本附加條款),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因遭受主保險契約第五條約定之意外傷害事故,致其身體蒙受特定燒燙傷時,本公司依照本附加條款之約定,定額給付「特定燒燙傷保險金」。


不保事項
同主保險契約。


保單條款

保單條款

附加費用率

附加費用率最高為總保費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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