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稱
富邦產物法定傳染病綜合保險
核准、核備或備查文號
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06.28金管保壽字第11304207572號函修正
核准、核備或備查日期
113.08.05

 

承保內容
商品核准文號:
109.04.09金管保產字第1090416248號函核准
113.08.05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06.28金管保壽字第11304207572號函修正

本保險契約係由下列承保項目所構成,要保人得部分或全部向本公司投保之:

法定傳染病健康保險(住院日額型)
被保險人於本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經醫師診斷確定罹患第三條約定之法定傳染病時,本公司依本保險契約之約定給付保險金。

法定傳染病健康保險(關懷保障型)
被保險人於本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經醫師診斷確定罹患第三條約定之法定傳染病時,本公司依本保險契約之約定給付保險金。

法定傳染病隔離費用補償保險
被保險人於本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因第三條約定之法定傳染病接受隔離處置者,本公司依本保險契約之約定給付保險金。

法定傳染病健康保險(負壓隔離病房或加護病房日額型)
被保險人於本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經醫師診斷確定罹患第三條約定之法定傳染病時,本公司依本保險契約之約定給付保險金。

法定傳染病加護病房關懷給付健康保險
被保險人於本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經醫師診斷確定罹患第三條約定之法定傳染病時,本公司依本保險契約之約定給付保險金。



不保事項
法定傳染病健康保險(住院日額型)
除外責任
被保險人因下列原因所致法定傳染病者,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一、被保險人之故意行為(包括自殺及自殺未遂)。
二、被保險人之犯罪行為。
三、被保險人非法施用防制毒品相關法令所稱之毒品。

法定傳染病健康保險(關懷保障型)
除外責任
被保險人因下列原因所致法定傳染病者,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一、被保險人之故意行為(包括自殺及自殺未遂)。
二、被保險人之犯罪行為。
三、被保險人非法施用防制毒品相關法令所稱之毒品。

法定傳染病隔離費用補償保險
除外責任
被保險人因下列原因而接受隔離者,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一、被保險人之故意行為。
二、被保險人之犯罪行為。
三、違反傳染病防治法接觸法定傳染病患者或進入管制禁區所致。
四、隔離期間違反傳染病防治法或其他相關法令有關隔離規定者。

法定傳染病健康保險(負壓隔離病房或加護病房日額型)
除外責任
被保險人因下列原因所致法定傳染病者,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一、被保險人之故意行為(包括自殺及自殺未遂)。
二、被保險人之犯罪行為。
三、被保險人非法施用防制毒品相關法令所稱之毒品。

法定傳染病加護病房關懷給付健康保險
除外責任
被保險人因下列原因所致法定傳染病而入住醫院之加護病房接受診療者,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一、被保險人之故意行為(包括自殺及自殺未遂)。
二、被保險人之犯罪行為。
三、被保險人非法施用防制毒品相關法令所稱之毒品。



保單條款

保單條款

附加費用率

附加費用率:39%

保險法修訂說明

對保險法116條之修訂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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