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稱
富邦產物機車竊盜損失保險(整車失竊)
核准、核備或備查文號
112.11.03富保業字第1120011918號函備查
核准、核備或備查日期
112.11.03
承保內容
商品文號:112.11.03富保業字第1120011918號函備查。
本公司對被保險機車於保險期間內因遭受竊盜、搶奪、強盜所致之整車失竊時,本公司對被保險人依本保險契約所約定之保險金額負賠償之責。
不保事項
因下列事項所致之損失,本公司不負賠償之責:
一、被保險人因整車失竊所致之附帶損失(包括貶值及不能使用之損失)。
二、被保險機車因被保險人之家屬、受僱人或被許可使用之人或管理之人等竊盜、侵佔行為所致之毀損滅失。
三、被保險人或被保險機車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或駕駛人之故意或唆使之行為所致者。
四、被保險機車在租賃、出售、附條件買賣、出質、留置權等債務關係存續期間所發生之毀損滅失。
保單條款
保單條款
附加費用率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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