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稱
富邦產物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教練車使用附加條款
核准、核備或備查文號
106.04.26富保業字第1060000763號函備查
核准、核備或備查日期
106.04.26

 

承保內容
商品核准文號:106.04.26富保業字第1060000763號函備查。

茲經雙方同意,要保人於投保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以下簡稱主保險契約)後,加繳保險費,投保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教練車使用附加條款(以下簡稱本附加條款),本公司對被保險汽車因作為教育練習及考驗使用開車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死亡或受有體傷或第三人財物受有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不保事項
除主保險契約及汽車共同條款約定之不保事項(但不包括汽車共同條款有關「被保險汽車供教練開車不負賠償責任」之約定)外,對於被保險汽車做為教練車、考驗車使用時,若未於車廂兩邊顯明位置加漆駕訓班班名及斑馬紋,或未於車身前後加掛漆有「教練車、考驗車」之附牌或加漆「教練車、考驗車」之字樣時所致之賠償責任,本公司不負賠償之責。


保單條款

保單條款

附加費用率

基本附加費用率: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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