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稱
富邦產物工程押標金保證保險
核准、核備或
備查日期
核准、核備或
備查文號
2007/08/31
96年08月31日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5年9月1日金管保二字第09502522257號令修正
承保範圍
投標人於保險期間內,參加本保險單所載之工程(以下簡稱工程)投標,於得標後不依投標須知或其他有關投標規定與被保險人簽訂工程契約時,本公司依本保險單之約定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不保事項
第一點 投標人因下列事項未能簽訂工程契約時,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1.戰爭(不論宣戰與否)、類似戰爭行為或叛亂。
2.核子反應、核子輻射或放射性污染。
3.可歸責於被保險人之事由。
第二點 本公司對投標人不簽訂工程契約所致利息、租金或預期利潤之損失,及重新招標、催告履行或訴訟之有關費用不負賠償責任。
短期費率表
無
保費退費表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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