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稱
富邦產物工程保留款保證保險
核准、核備或
備查日期
核准、核備或
備查文號
2007/08/31
96年08月31日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5年9月1日金管保二字第09502522257號令修正
承保範圍
被保險人對於承攬人依本保險單所載工程契約(以下簡稱工程契約)規定領取之工程保留款,因不履行工程契約而受有損失時,本公司依本保險單之約定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不保事項
一、承攬人依工程契約之規定應提供工程保固保證或投保保固保證保險者;不論提供或投保已否,本公司對於工程保固保證或保固保證保險承保範圍內之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二、因可歸責於被保險人之事由所致之任何損失,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短期費率表
無
保費退費表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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