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稱
富邦產物溫度參數虱目魚養殖水產保險
核准、核備或
備查日期
核准、核備或
備查文號
112 年 09 月 28 日
富保業字第 1120011355 號函備查
承保範圍
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因飼養被保險水產之陸上養殖漁塭之溫度連續低於攝氏10度以下(含
10.0度)之時數逾九小時以上者,本公司依本保險契約第十一條之約定計算賠償金額,在保險
金額之額度內,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前項溫度判斷之依據係以被保險人陸上養殖漁塭所在地最近之氣象觀測站所測得並經交通部中
央氣象局所公布之資料為準;氣象觀測站之選定應於保險契約訂定時載於本保險契約。
如最近之氣象觀測站發生氣象資料缺失之情況時,則應以次近之氣象觀測站替代之,被保險人
保單條款
於本保險契約訂定時,得視需求約定一個以上之替代氣象觀測站及其適用順位,並載於本保險
契約。
不保事項
本公司對於下列事項所致之損害,不負賠償之責:
一、因戰爭、類似戰爭(不論宣戰與否)、外敵入侵、外敵行為、內戰、叛亂、革命、軍事反
叛行為或恐怖主義行為所致者。所謂恐怖主義行為,係指任何個人或團體,不論單獨或與任何
組織、團體或政府機構共謀,運用武力、暴力、恐嚇、威脅或破壞等行為,以遂其政治、宗
教、信仰、意識型態或其他類似意圖之目的,包括企圖推翻、脅迫或影響任何政府,或致使民
眾或特定群眾處於恐懼狀態。
二、因核子分裂或輻射作用所致者。
三、因罷工、暴動、民眾騷擾所致者。
四、因被保險人之故意行為所致者。
五、因政府相關部門之命令或行為所致者。
六、因直接或間接因約定氣象觀測站或替代氣象觀測站之設備或系統故障,或其公布、計算或
儲存之資料錯誤,所致本公司增加之賠付責任。
七、因各種形態之污染或疾病所致者。
富邦產物溫度參數虱目魚養殖水產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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