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稱
富邦產物船體保險Cl 284 ITC-TLO+GA+RDC
核准、核備或
備查日期
核准、核備或
備查文號
97.3.4
97.03.04(97)富保研發字第149號函備查

 

承保範圍

§ 承保及除外事項:
承保危險事故
1 本保險承保被保險標的物因下列事故所引起之全損(實際或推定全損)
1.1 海洋、河川、湖泊或其他可航行水域之危險。
1.2 火災、爆炸。
1.3 來自船外他人之暴力盜取行為。
1.4 投棄。
1.5 海上劫掠。
1.6 核子裝置或反應爐之故障或意外。
1.7 與飛機或類似物體,或自該物體掉落之其他物體,陸上輸送器,船塢或港口設備或設施相接觸。
1.8 地震火山爆發或閃電。
2 本保險承保被保險標的物因下列事故所引起之全損(實際或推定全損)
2.1 裝卸貨物、翻艙或加燃料(加油)時之意外。
2.2 鍋爐破裂、軸心斷裂或任何機器或船體之潛在瑕疵。
2.3 船長、船員或引水人之疏忽。
2.4 修理人或租傭船人之疏忽,但須該修理人或租傭船人非為本保險之被保險人。
2.5 船長或船員之惡意行為。
但以該毀損或滅失非由於被保險人、船舶所有人或經理人欠缺相當注意所引起者為限。
3 即使持有船舶之股權,船長、船員或引水人不被視為本第6條所指稱之船舶所有人。


4. 污染危險
本保險承保任何政府當局依其權力為行使防止或減輕本保險應負責之船舶毀損直接所致之污染危險或威脅因而造成船舶之實際或推定全損,但該政府當局之行為非由於被保險人、船舶所有人或經理人或其任何一人欠缺相當注意以防止或減輕該危險或威脅所引起者為限。即使持有船舶股權,船長、船員或引水人不被視為本第7條所指稱之船舶所有人。

5. 四分之三碰撞責任
5.1保險人同意補償被保險人因損害依法應給付他人金額之四分之三
5.1.1任何其他船舶或其上財物之毀損或滅失
5.1.2任何該其他船舶或其上財物之遲延或喪失使用
5.1.3任何該其他船舶或其上財物之共同海損、施救或依契約之施救費用
被保險人給付係被保險船舶與任何其他船舶碰撞之結果
5.2 本第8條補償係本保險其他條款或條件之補償外另外之補償,且須依據下列之規定:
5.2.1被保險船舶與其他船舶碰撞且雙方船舶互有過失時,除一方或雙方船舶責任受法律限制外,依本第8條之補償應按交叉責任之原則計算,如同碰撞後個別之船舶所有人已被強迫互相按比例給付各該對方所受之損害,以確定被保險人應付或應收之餘額或金額
5.2.2任何情況下保險人依本第8.1及8.2條之全部責任不超過每一次碰撞被保險船舶保險金額之四分之三
5.3 經書面同意後,保險人亦應給付被保險人發生或為抗辯責任或提起訴訟以限制責任所須給付之法律費用的四分之三
除外規定
5.4 本第8條不包括被保險人應給付或有關之任何金額
5.4.1 清除障礙物、殘骸、貨物或任何其他物品
5.4.2 非其他船舶或其上財物之任何不動產、動產或物品
5.4.3 被保險船舶所載運之貨物或其他財物或其所承諾之約定
5.4.4 人身之死亡、受傷或患病
5.4.5 任何不動產、動產或物品之污染或沾污(但與被保險船舶碰撞之其他船舶或其所載運財物之污染或沾污不在此限)

5.共同海損與救助
6.1 本保險承保船舶部份之救助,救助費用及/或共同海損,並比例扣減任何不足額保險,但於船舶共同海損犧牲時,被保險人得請求關於全部損失之賠償,無須先行使他們要求其他關係人分攤之權利。
6.2 理算根據冒險終止地之法律與實務,如同運送契約對此無特別約定;但運送契約如此規定者,理算應根據約克-安特衛普規則。
6.3 船舶空放航行未訂定租傭船契約時,一九七四年約克安特衛普規則條文(規則第20條及第21條除外)應予適用,且為此目的之航程應視為繼續自發航地至船舶到達除避難港地或僅為加油之港地外之第一個港地時為止。如於任何該中途港地放棄原定冒險航程應即視為終止。
6.4 本第11條不賠償非為避免或有關避免承保危險所發生之損失。

※實際承保範圍視客戶投保時之保險標的及本公司核保而定


不保事項
1.兵險除外
本保險不承保以下原因所致之毀損、滅失、責任或費用:
1.1 戰爭、內戰、革命、暴動、叛亂或因此所致之民變或敵國力量所致之敵意行為
1.2 捕獲、扣留、滯留(船員惡意行為及海上劫掠除外)及其後果責任或因企圖避免而致之後果。
1.3 廢彈、水雷、炸彈或其他無主的戰爭武器。

2罷工除外
本保險不承保以下原因所致之毀損、滅失、責任或費用:
2.1 罷工、封鎖、或參與罷工人員所致之暴動或民變。
2.2 任何恐怖份子或出於政治因素之個人行為。

3惡意行為除外
本保險不承保以下原因所致之毀損、滅失、責任或費用:
3.1 炸藥之爆炸、
3.2 戰爭之武器。
及任何人員之惡意行為或因政治動機行為所致之損害。

3核子除外
本保險不承保由於原子、核子分裂或熔合之戰爭武器或其他類似反應或反射性戰爭武器所致之毀損滅失責任或費用


※實際不保事項視客戶投保時之保險標的及本公司核保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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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產物船體保險Cl 284 ITC-TLO+GA+RDC商品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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