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保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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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賠控制條款
當被再保人獲悉損失發生時,必須立刻通知再保險人。
關於賠案,被再保人同意再保險人直接處理及決賠,及由再保險人直接委請公證人、律師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處理。
TW12
本條款簡介僅供參考,原義仍以原文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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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險 船東責任補償條款
1.本保單亦承保船體兵險(罷工及惡意行為等)除外及船東責任補償之風險,在船東補償責任危險並不在海上危險範圍內時,視為該危險已由. ……………………..承保。
2.本保單亦承保因條款所承保之危險發生,致使因而產生遣送船員之費用。
3.據此所提出之賠案不適用其他自負額及起賠額。
4.保險人依照本條款所承保之相關危險事故,適用其原保額。
5.保險人對於本條款同意依照各自承保比例承接。
6.若無兵險自動終止條款之適用,保單到期後,若船舶仍在海上航行,則自動延展至該船在下一個港口繫纜後,格林威治時間午夜起24小時後。
7.當兵險之自動終止條款適用時,本兵險船東補償責任條款亦將自動失效。
8.除非先前所訂之危險發生,且該危險符合保單失效之相關規定,否則,在洽請示當之加費後,保險人同意依本條款繼續承保船員,直至船員在被安排之港口/處所上岸之後。
TW4A
本條款簡介僅供參考,原義仍以原文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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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險船東責任補償條款
依照下述承保條件,本保單依照申報之被保險船舶予以承保,並按比例分攤因本條款承保事故發生,船東責任補償協會應支付之費用。
所有的賠案以保單限額為限,船東補償責任保險保單條件適用之自負額或起賠額,不在計算之基礎內。
除外: 除非批單有相反規定,以及加收保費,本保單不承保任何船員之體傷死亡。
自動終止及取消條款:本保單適用自動終止及取消條款
※實際文意仍以條款原文為準
※實際承保範圍視客戶投保時之保險標的及本公司核保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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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保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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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屬前述 理賠控制條款/兵險 船東責任補償條款 所附加之事項
※實際不保事項視客戶投保時之保險標的及本公司核保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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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產物船體保險Claims Control Clause TW12保單條款 |
富邦產物船體保險Claims Control Clause TW12商品簡介 |
富邦產物船體保險War Risks P&I Clause TW4A保單條款 |
富邦產物船體保險War Risks P&I Clause TW4A商品簡介 |
富邦產物船體保險War_P_&_I_1.1.77保單條款 |
富邦產物船體保險War_P_&_I_1.1.77商品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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