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稱
富邦產物貨物運輸保險(協會大宗物資條款)
核准、核備或
備查日期
核准、核備或
備查文號
107年01月25日
富保業字第1070000230號
承保範圍
本保險與協會貨物保險條款(C)的內容幾乎相同,差別只在除外事項第4條第6項及第5條。原協會貨物保險條款(C)的第4條第6項為「由於船舶之船東、經理人、傭船人或營運人的無力清償或債務不履行所引起的損害或費用。」,協會大宗物資保險條款(C)則規定,保險人必須證明滅失或損失確係由於無力清償或債務不履行所引起,且被保險人於裝船時已知,或在其一般業務運作過程應該知道,方得主張第4條第6項。
不保事項
原協會貨物保險條款(C)的第5條係不適航及不適運除外條款,協會大宗物資保險條款(C)的文字雖有不同,但效果是差不多的,比較不同的地方是,保險人必須證明裝船係被保險人或其僱用人所為,或係在保險生效之前所為,方得主張不適運引起的滅失或毀損不賠。
富邦產物貨物運輸保險(協會大宗物資條款)
富邦產物貨物運輸保險(協會大宗物資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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