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稱
富邦產物 INSTITUTE TIME CLAUSES– HULLS 1/10/83
核准、核備或
備查日期
核准、核備或
備查文號
105年09月23日
富保業字第1050001970號函備查

 

承保範圍

本保險承保被保險標的物因下列事故所引起之毀損或滅失。
1.1 海上、河川、湖泊或其他可航行水域之危險。
1.2 失火、爆炸。
1.3 來自船外他人之暴力盜取行為。
1.4 投棄。
1.5 海上劫掠。
1.6 核子裝置或反應爐之故障或意外。
1.7 與飛機或類似物體,或自該物體掉落之其他物體,陸上輸送器,船塢或港口設備或設施相接觸。
1.8 地震火山爆發或閃電。
2 本保險承保被保險標的物因下列事故所引起之毀損或滅失。
2.1 裝卸貨物、翻艙或加燃料(加油)時之意外。
2.2 鍋爐破裂、軸心斷裂、或任何機器或船體之潛在瑕疵。
2.3 船長、船員或引水人之疏忽。
2.4 修理廠或租傭船人之疏忽,如該修理廠或租傭船人非為本保險之被保險人。
2.5 船長船員之故意行為。
但以毀損或減失非由於被保險人、船舶所有人或經理人久缺相當注意所引起者為限。
3 即使持有船舶之股權船長船員或引水人不被視為本第6 條所指稱之船舶所有人。

不保事項

1.戰爭除外
本保險不承保下列危險事故引起的損失毀損責任或費用。
(1)因戰爭內戢革命叛亂顛覆,或其引起之內爭,或任何於交戰國或對抗交戰國武力之敵對行為。
(2)因捕獲扣押拘留禁止或扣留(惡意行為及海上劫掠除外),除因上述危險或任何上述危威脅企圖之結果。
(3)遺棄的水雷魚雷炸彈或其他遺棄戰爭武器。
2.罷工除外
本保險不承保下列危險事故引起的損失毀損責任或費用。
(1)因參與罷工、停工、工潮、暴動或民眾騷擾人員引起者。
(2)因任何恐怖主義份子或任何人之政治動機引起者。

3.惡意行為除外
本保險不承保下列危險事故引起的損失毀損責任或費用。
(1)爆炸物爆炸
(2)任何戰爭武器及任何人惡意行為或政治動機引起者。

4.核子除外
本保險不承保任何使用原子或核子武器或其類似武器引起的損失毀損責任或費_____用。
短期費率係數表



保費退費係數表



附加費用率

無條件及31.7%

富邦產物 INSTITUTE TIME CLAUSES– HULLS 1/10/83

富邦產物ITC-HULLS-11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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