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稱
富邦產物船體保險遊艇意外責任險條款 (2021/07)
核准、核備或
備查日期
核准、核備或
備查文號
110.07.21
富保業字第1100001640號

 

承保範圍

本保險承保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合法使用或管理被保險遊艇,因從事遊艇活動發生意外事故,致遊艇乘員傷亡或失蹤,依法應由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由保險人對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

本條款所稱之遊艇活動係指使用遊艇在水面、水中從事遊覽、駛帆、駕船、滑水、船釣、潛水、游泳、橡皮艇、個人水上摩托車及其他遊樂、休閒活動。前項所述之潛水係指浮潛及自由潛水,但不包括水肺潛水(Scuba Diving)。但若被保險人從事水肺潛水活動,須先取得保險人書面同意,始得承保。

本條款所稱之失蹤係指失蹤人失蹤天數超過90天。

不保事項
保險人不保因下列事項所致之損害賠償責任:
1、被保險人故意行為所致者。
2、海上或陸上颱風警報發佈時起至解除後24小時內,仍出航從事遊艇活動。
3、戰爭或類似戰爭行為、敵人入侵、內戰、革命、叛亂、捕獲、扣押、拘管、禁制、沒收、充公、徵用、恐
怖份子、劫掠行為,包括碰及遺棄之水雷、魚雷或遭砲彈擊中者。
4、罷工、暴動或民眾騷擾所致者。
5、核子分裂或輻射作用所致者。
6、各種型態之污染所致者。
7、遊艇活動超出主管機關所訂之航行區域,或在公告管制地區內所發生之賠償責任。
8、被保險遊艇違法使用、違規超載、或其他違反主管機關有關之規定者。
短期費率係數表



保費退費係數表



附加費用率

無條件及31.7%

富邦產物船體保險遊艇意外責任險條款 (2021/07)

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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