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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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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產物商店綜合保險冷凍冷藏食物保險附加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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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核備或備查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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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保業字第1010000917號函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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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核備或備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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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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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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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本公司對置存於營業處所內之冷凍冷藏食物,直接因溫度升高所致之腐壞或損失,依照本附加條款之規定,負賠償責任。
貳、定義
所謂溫度升高係指下列原因所致者:
(一)、營業處所之電力供應意外中斷。
(二)、冷凍劑或冷媒突然外洩。
參、賠償限額
本公司對每一次事故之賠償責任以新臺幣貳拾萬元為限,但對每一冷凍冷藏箱櫃之賠償責任以新臺幣伍萬元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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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保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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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對下列事故所致保險標的物之腐壞或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一、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之疏忽或故意行為。
二、電力公司拒絕限制電力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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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通路別預定費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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