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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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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產物專業費用附加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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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核備或備查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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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保業字第1000000166號函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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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核備或備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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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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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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茲經雙方同意,本公司對所承保之建築物、營業裝修或機器設備因保險事故發生遭受毀損或滅失後,為回復原狀所必需且合理之建築師、技師、會計師、律師費用、鑑定費用、法定費用及其他專業費用亦負賠償之責,但每一事故之最高賠償金額以建築物、營業裝修或機器設備之各分項賠償金額百分之五為限,最高不得超過新台幣五百萬元。
前項專業費用與受損保險標的物之賠償金額合計以各分項之保險金額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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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保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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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通路別預定費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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