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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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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產物內部遷移附加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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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核備或備查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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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保業字第1000000172號函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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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核備或備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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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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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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茲經雙方同意,在本保險契約所載地址範圍內,保險標的物由原置存處所遷移至其他置存處所,因被保險人之疏忽未事先通知本公司,遇有保險事故發生時本公司對該遷移之保險標的物仍負賠償責任,本公司之賠償金額以動產之保險金額百分之十為限,但最高不得超過新台幣壹仟萬元。
被保險人應於知悉遷移事實後,立即通知本公司,必要時自遷移日起調整保險金額或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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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保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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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通路別預定費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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