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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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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產物額外費用附加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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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核備或備查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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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富保研發火字第141號函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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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核備或備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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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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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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茲經雙方同意,本保險契約擴大承保保險標的物因保險事故發生遭受毀損或滅失所生之下列額外費用:
一、為緊急從事必要之復原、修理或替換保險標的物而產生之快遞費用、加班費、雇用額外勞力或租用設備或購買所需之材料費用。
二、為避免擴大損失、降低損失或抑制損失,對於政府機關所提供之服務或供給設備,所必需繳付之任何費用、分攤或其他課徵(罰鍰或罰金除外)。
三、為避免擴大損失所必需從事之支撐、支持或臨時性修理而產生之費用。
本公司對於一、二額外費用之賠償限額為新台幣五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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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保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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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通路別預定費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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