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稱
富邦產物溫度控制系統損壞附加條款
核准、核備或備查文號
(98)富保研發火字第150號函備查
核准、核備或備查日期
98/03/31
承保內容
茲經雙方同意,本保險契約擴大承保貨物受溫度控制系統因機械、水壓、電力或電器設備損壞引發溫度改變期間達二十四小時以上所致之毀損或滅失。
每一事故及累積最高賠償限額為新台幣五百萬元。
不保事項
本附加條款未約定,詳如主保險契約條款之約定。
各通路別預定費用率%
各通路別預定費用率%
回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