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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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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產物陸上運送附加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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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核備或備查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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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富保研發火字第169號函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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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核備或備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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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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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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茲經雙方同意,本保險契約擴大承保保險標的物,自約定處所:_________經由陸上運輸工具起運,並在正常運輸過程中,運送至本保險契約之約定處所,因下列意外事故發生(不包括裝卸)遭受毀損或滅失,本公司負賠償責任:
一、火災或爆炸。
二、運輸工具之傾覆或出軌。
三、運輸工具之碰撞或觸撞。
本保險契約不承保上述承保責任以外之運輸、提單應負之賠償責任或貨物運輸保險契約應負之賠償責任。
本公司最高賠償限額每次運送為新台幣五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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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保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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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通路別預定費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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