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稱
富邦產物他人使用保險標的物附加條款
核准、核備或備查文號
(98)富保研發火字第175號函備查
核准、核備或備查日期
98/03/31

承保內容

茲經雙方同意,本保險契約擴大承保非為被保險人使用之保險標的物,因他人之任何行為、疏忽或改變所致危險增加,於被保險人不知情或無法控制情形下,本保險契約之效力不受影響。但被保險人應於知悉後十日內通知本公司,如有必要時,應加繳保險費。

不保事項

本附加條款未約定,詳如主保險契約條款之約定。

各通路別預定費用率%

各通路別預定費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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