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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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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產物基層保險附加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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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核備或備查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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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富保研發火字第179號函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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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核備或備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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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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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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茲經雙方同意,若本保險契約附加本條款時,則本保險契約與基層保險契約之賠償責任,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本保險契約之賠償責任係承保超過基層保險契約之部分,基層保險契約之存在,不影響本保險契約之效力。
二、若本保險契約之起賠金額與基層保險契約之保險金額重疊時,則該重疊之部分,視為其他保險。
前項所稱基層保險係指當保險事故發生造成損失時,首先負賠償責任之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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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保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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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通路別預定費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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