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稱
富邦產物委外加工附加條款
核准、核備或備查文號
(98)富保研發火字第193號函備查
核准、核備或備查日期
98/03/31
承保內容
茲經雙方同意,被保險人委外加工之貨物因發生保險事故所致之毀損或滅失時,本公司仍負賠償責任。但保險期間內最高賠償限額為新台幣五百萬元。
不保事項
本附加條款未約定,詳如主保險契約條款之約定。
各通路別預定費用率%
各通路別預定費用率%
回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