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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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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產物試車/測試附加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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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核備或備查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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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富保研發火字第196號函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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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核備或備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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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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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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茲經雙方同意,本保險契約所承保之保險標的物於建造、安裝、拆卸、分解、改裝、試車或測試(含機械性能測試)期間,其本身所遭受之毀損或滅失,及其引起之附帶損失,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本保險契約同意承保之財產需完成並符合下列之程序:
一、機械性測試。
二、熱試車。
三、符合契約載明設計標準之性能測試,連續測試至少72小時且全廠維持於穩定及可控制之狀態。
四、被保險人正式點交完畢(含書面文件或記錄等),且無任何權利保留或放棄保證事項。
上述事項不含正常之維修保養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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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保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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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通路別預定費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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