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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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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產物寄託或寄售財物附加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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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核備或備查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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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富保研發字第379號函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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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核備或備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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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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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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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茲經雙方同意,本保險單所承保之標的物如係受寄託或寄售之財物,於遇保險事故發生損失時,本公司視實際損失之情況按保險單基本條款理賠事項之約定賠償之。
前項受寄託或寄售財物之貨物所有權人,如遇有保險事故發生時,應提供受寄託或寄售財物之憑證、帳冊及有關證明文件,於領取賠款時被保險人及貨物所有權人應共同簽署領款收據始得賠付。
貳、本附加條款所記載事項,如與主保險契約條款牴觸時,悉依本附加條款辦理,其他仍適用主保險契約條款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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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保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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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通路別預定費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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