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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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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產物緊急處理費用附加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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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核備或備查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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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保業字第1000000182號函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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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核備或備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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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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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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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茲經雙方同意,本保險契約擴大承保保險標的物因承保之危險事故發生後,本公司立即支付為進行保險標的物初期緊急之救護、清點、分類等現場處理所產生之費用。
前項緊急處理費用,以實際所發生之費用為限,但每一事故最高賠償限額為新台幣參萬元。該項緊急處理費用與保險標的物之賠償金額合計超過保險金額者,本公司仍負賠償責任且該項費用之計算不受比例分攤之限制。
貳、本附加條款所記載事項,如與主保險契約條款牴觸時,悉依本附加條款辦理,其他仍適用主保險契約條款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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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保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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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通路別預定費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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