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稱
富邦產物罷工、暴動、民眾騷擾及惡意破壞行為除外不保附加條款
核准、核備或備查文號
113.04.16富保業字第1130001544號
核准、核備或備查日期
2024/04/16
承保內容
第一條 除外不保事項
茲經雙方同意,本保險契約不承保因罷工、暴動、民眾騷擾或惡意破壞行為,不論是直接或
間接導致、產生、起因於或與之相關的任何毀損、滅失、索賠、成本、開支或任何其他性質
的賠償,包括任何人或機構為控制、防止或鎮壓任何罷工、暴動、民眾騷擾或惡意破壞行為
所採取之行動;不論上述毀損、滅失、索賠、成本、開支或其他賠償是否由其他原因、事件
同時或先後造成,仍適用本除外不保條款。
第二條 名詞定義
本附加條款之名詞定義如下:
一、罷工:係指為爭取對雇主的要求或抗議某行為或狀況而發起的關廠、全面或部分停工。
二、暴動:係指具有共同目的之人群集結所發起可威脅公共秩序之暴力事件。
三、民眾騷擾:係指由大量人群集結且具有共同目的或意圖的重大暴力事件。
四、惡意破壞行為:係指在罷工、暴動或民眾騷擾期間內,故意對財產進行損害或破壞的行
為,包含但不限於故意破壞、搶奪、竊盜或強盜之行為。
第三條 條款之適用
本附加條款如與主保險契約條款或其他附加條款有不一致或牴觸時,以本附加條款之約定優
先適用,本附加條款未約定之事項,仍依主保險契約之約定辦理。
不保事項
第一條 除外不保事項
茲經雙方同意,本保險契約不承保因罷工、暴動、民眾騷擾或惡意破壞行為,不論是直接或
間接導致、產生、起因於或與之相關的任何毀損、滅失、索賠、成本、開支或任何其他性質
的賠償,包括任何人或機構為控制、防止或鎮壓任何罷工、暴動、民眾騷擾或惡意破壞行為
所採取之行動;不論上述毀損、滅失、索賠、成本、開支或其他賠償是否由其他原因、事件
同時或先後造成,仍適用本除外不保條款。
第二條 名詞定義
本附加條款之名詞定義如下:
一、罷工:係指為爭取對雇主的要求或抗議某行為或狀況而發起的關廠、全面或部分停工。
二、暴動:係指具有共同目的之人群集結所發起可威脅公共秩序之暴力事件。
三、民眾騷擾:係指由大量人群集結且具有共同目的或意圖的重大暴力事件。
四、惡意破壞行為:係指在罷工、暴動或民眾騷擾期間內,故意對財產進行損害或破壞的行
為,包含但不限於故意破壞、搶奪、竊盜或強盜之行為。
第三條 條款之適用
本附加條款如與主保險契約條款或其他附加條款有不一致或牴觸時,以本附加條款之約定優
先適用,本附加條款未約定之事項,仍依主保險契約之約定辦理。
各通路別預定費用率%
各通路別預定費用率%
回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