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稱
富邦產物航空器墜落、機動車輛碰撞保險附加條款(商業火災保險適用)
核准、核備或備查文號
富保業字第1080000693號函備查
核准、核備或備查日期
2019/04/09
承保內容
壹、第一條:承保範圍
茲經雙方同意,要保人加繳約定之保險費後,本公司對於保險標的物在本附加條款有效期間內,直接因航空器及其墜落物或在陸地上或軌道上行駛之機動車輛所致保險標的物之毀損或滅失,依本附加條款之約定,負賠償責任。
貳、第三條:條款之適用
本附加條款如與商業火災保險基本條款牴觸時,悉以本附加條款為準。其他未規定事項,仍適用商業火災保險基本條款之規定。
不保事項
本公司對於下列毀損或滅失,不負賠償責任:
一、任何性質之附帶損失(Consequential Loss)。
二、被保險人所有或操作之航空器或機動車輛所致之損失。
三、圍牆及其大門走道或草地,被機動車輛碰撞所致之損失。
四、航空器、機動車輛及其所載物品之損失;但在製造中或儲存中而未經裝載之航空器或機動車輛,不在此限。
各通路別預定費用率%
各通路別預定費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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